上海域亚咨询为需要贷款的朋友提供贷款居间服务,我司对接:上海贷款公司、上海车辆抵押贷款公司、汽车抵押贷款、上海房产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银行贷款、企业贷款、个人信用贷款等服务,1天快速审批下款!
2010房屋抵押能贷款50万
比例不低于35%
2003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管理的通知》规定:“银行贷款(指所有者权益)不得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
但是,2006年《转送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房价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为抑制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住房资源,不得贷款。贷款比例未达到 35% 的情况下给予。”
但在2009年,普通商品房应该已经下降到20%。
扩展信息:
所谓,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并以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为目的的盈利。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和固定在土地、建筑物上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以及附着在其上的各种权益。房地产因其自身的特性,即位置固定不动,在经济学上也称为不动产。
存在可以有三种形式:土地、建筑物和场所。在房地产拍卖中,拍卖标的物也可以具有三种存在形式,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实体及其在建筑物和房屋统一状态下的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成为商业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购买房地产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形式。
受其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影响,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它们具有以下特点:
1.业务对象的不可移动性
无论是中介服务企业还是中介服务企业,其经营对象都是不动产,不动产。这一特点使得经营活动受其影响较大,且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经营业绩与所在地密切相关。
由于一般商品是动产,具有大量流动性,可以随时在地区之间甚至不同国家之间流动。因此,他们通常面临着广泛的市场竞争。在贸易壁垒的影响下,竞争的范围是全球性的,企业必须根据国际市场情况进行决策。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将对此类企业产生直接影响。
对于房地产,房地产不具备实体的流动性,提供的产品无法移动,相关的房地产服务也依附于固定不动产,因此面临的市场竞争范围较小,主要是当地市场,当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及其变化趋势对企业业绩至关重要。此外,由于房地产产品价值较大,资产转让时间长,无法充分展开市场竞争。在此前提下,企业成功的关键在于把握当地市场的需求。
2.业务形式的可服务性
无论是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企业,还是从其经营活动的性质来看,主要是提供某种服务。
在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即征地拆迁、土地开发、房屋开发、房屋销售、租赁、转租、房地产抵押和房地产建设等大量劳务劳务,如谈判、协调、规划和相应的法律事务将不可避免地发生。这些是商业活动的主要内容。
而对于房地产中介服务而言,其服务特色更为明显。房地产中介公司是围绕房地产产品进行的一系列咨询、策划、代理和服务活动,传递与房地产产品相关的各种信息,匹配买卖双方,为各方节省交易成本,并从节省的成本中获取。佣金,因此,中介公司提供各种房地产服务。
事实上,它是管理房地产及其设施和周边环境并提供各种安全、清洁、维修和保养服务的企业。这一特性决定了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非常重要。
3. 商业活动的资本和人才密集型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才,每一个经营项目都蕴含着巨大的价值,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运营和研究。是一家资本密集型企业。比如房地产开发前期的安置补偿费用、前期工作的勘察设计费用、可行性研究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通常完全依赖的很少,并且经常依赖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紧密联系带来了两个后果:
一方面,需要大量资金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投资渠道;
另一方面,两者结合会降低整体经济的抗风险能力。一旦房地产价格下跌或管理不善,金融体系就可能出现动荡,进而危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安全。
2003年121号文件内容
各分公司、国家实行独资、股份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房地产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引导和规范贷款投资方向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对象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信用等级高、不拖欠项目款的贷款对象。贷款重点支持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力的住宅项目,对大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进行适当限制。对空置量大、负债率高的商品房,要严格审批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重点监控。
各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竹[2002]217号),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
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主体发放,严禁发放房地产开发等形式的贷款主体。发放的非房地产开发贷款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则执行。申请银行贷款,其(指所有者权益)不得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
只能用于区域内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区域使用。
2.严格控制分配
各地要规范政府贷款管理,在《贷款管理办法》出台前审慎发放。发放的贷款为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被征用土地评估值的70%,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不得发放支付贷款。
3.标准使用
要严防利用银行贷款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承接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只能使用所购置的设备(如塔式起重机、挖掘机、推土机等)。企业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经办银行应限期收回挪用资金,并将企业的违规行为通报其他地方,各地方不再对企业提供相应的信贷支持。对小批量和大批量房地产建设项目,应限制贷款。
四、加强管理,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
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扩大住房贷款受益人群。为减轻借款人不必要的利息负担,只能发给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的房屋的个人。对申请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人,仍执行20%的比例;购买2套以上(含第二套)的住房,比例应适当提高。
发行应在当地征信登记咨询系统进行登记,并详细记录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号码。开证前应到信用登记咨询系统查询。
五、加强个人商品房贷款管理
借款人申请个人商品房贷款的贷款占比不超过60%,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借款人以“商品房和住宅”名义申请银行贷款的,按照个人商品房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六、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按需调节作用
借款人申请购买或首套自住住房(高档商品房、别墅除外),按公布的利率执行(不浮动)。) 住房,按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算。
七、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发[2002]247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账户管理,理顺委托关系,立即纠正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行为。规定。住房仅限于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展使用其他房改资金(包括单位销售资金、住房补贴资金、房屋维修资金等)的委托贷款业务。
八、切实加强房地产管理
各分支机构要建立房地产分析制度,对房地产信贷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各分公司,请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城市。
2003 年 6 月 5 日
抵押贷款政策制定
1988年召开第一次住房制度改革会议后,1991年住房开始腾飞,各种类型的住房相继出台。1991年,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了房地产信贷部,负责办理个人住房,并制定了员工管理办法。由于住房制度改革进展缓慢,1992年出现房地产热潮,1993年开始调控。
1995年8月,《个体经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标志着商品房贷款走上正轨。不过当时的条件比较严格。一是要求提供双重担保,即抵押(质押)担保和担保担保。第二,最长期限为10年。三是要求借款人先有定金,定金金额不得低于房价。30%的存款期限必须在半年以上。
1997年颁布的《个人担保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要求双重担保。第二,没有明确的存款期限。三是利率政策明确规定同期降准。期限为5年的,执行3年,超过5年至10年的,执行5年。四是贷款用于公积金建设的普通自用住房。五是贷款发放主体为223个安居工程实施城市烟台、蚌埠。6、规定贷款处理时间为三个月,即
1998年4月,印发《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资支持住房建设和消费的通知》,随后出台了《管理办法》。与1998年颁布的《管理办法》和1997年4月颁布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相比,主要区别在于:一是扩大了可用于购房的贷款范围。原《办法》规定,只能用于购买公积金建设的普通自用住房,而新《办法》规定,可用于购买所有普通自用住房。二是扩大贷款实施城市范围。原《办法》规定只在住房项目试点城市开展业务,但新《办法》取消了这一限制,即所有镇都可以开展业务。三是扩大金融机构范围。由于原《办法》规定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居民购买公积金建设的普通自用住房只能供试点城市居民使用,实际上只有工程、建设、农业三家银行可以办理业务。几乎所有银行都可以开展业务。四是利率更加优惠。规定自营利率按降执行,即5-10年期执行3-5年的一般贷款利率,3-5年期执行1-3年的一般贷款利率。五是加快办理手续。原来的三个月时间缩短为三周。这一政策的实施直接拉动了住房贷款的增长,1998年增加324亿元房屋抵押贷款利率2010,1999年增加858亿元。
1999年出台的《关于鼓励消费贷款的若干意见》,将住房贷款占房价的比重从70%提高到80%,鼓励全方位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了期限和利率,将最长期限从20年延长至30年,进一步降低本次降息实施的利率10%。同时,公积金贷款期限也相应调整,5年以上贷款4.59%,5年以内贷款4.14%。贷款比例的增加、期限的延长和利率的降低,意味着贷方要准备的更少,而期限的延长和利率的下降,意味着各期还本付息的压力减轻了。因此,2000年,住房贷款增长进入高速增长阶段。新贷款的一半被使用。
自2002年2月21日起,个人住房水平将下调,5年以下(含5年)从目前的4.14%下调至3.6%,5年以上从目前的4.59%下调至4.05%。
2003年6月1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管理的通知》。本《通知》对贷款进行了一些新的政策规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主体发放,严禁发放房地产开发等形式的贷款主体。同时,规定经销只能用于区域内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区域使用。同时,本《通知》重申,申请银行贷款不得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
一方面,《通知》指出,贷款要重点支持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的住宅项目,对规模大、面积大、高——端商品房、别墅等项目。《通知》规定,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仍按现行优惠住房贷款利率和不低于20%的比例,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二套以上(含二套))商品房借款人可适当提高比例,遵循同期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此外上海抵押贷款公司,《通知》规定,只能向主体结构已封顶的居民发放。
2005年3月,央行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和房价的通知》,开放了贷款利率上限,并重申下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9倍。同时,对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最低比例可以从20%提高到30%。
2006年5月,央行发布《关于调整住房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比例不得低于30%;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20%的比例。
2006年8月央行上调人民币时,为进一步推进商业利率市场化,将其利率下限从0.9倍扩大至0.85倍,个人住房不变。
2007年9月,央行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业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购买首套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贷款比例为不得低于 20%;而套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比例不得低于30%;已使用贷款购房,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房屋的,贷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40%。不低于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2008年,央行发布通知,决定将商业利率下限扩大至0.7倍,并将最低利率调整为20%。
2010年4月17日2010房屋抵押能贷款50万,住房贷款新政策出台,要求严格限制炒房和以各种名义炒房。即对于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购房者,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根据风险情况,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贷款。同时,部分银行已暂停向“三房及以上房”放贷。
2012年6月8日和7月6日,央行连续两次宣布降息。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由年初的7.05%降至6.55%,累计下降0.5个百分点。因为大部分银行都是按照“下一年调整”的方式计算的,即从利率调整后的第二年1月1日起,执行上年末12月31日的新利率. 因此,大部分有旧贷款的购房者可以在下个月降息后享受优惠。
现在很多银行都说不能申请(固定资产支持融资)。
首先,这是银行自己的信贷政策,不会有这么详细的规定。二是各银行大力支持的产品品种。其风险易于控制,还款来源稳定,收益较高。比如这里有开发商开发的商业地产出租给何,商业地产已经抵押,未来的租金是第一还款来源,所有银行都愿意做。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是银行非常重视经营物业的当地商业氛围和未来出租物业的租金收入。
扩展信息:
1. 它是什么?
是指银行以自有财产为贷款抵押物,向经营财产法人发放的贷款,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财产的营业收入。经营性物业是指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性现金流较为充裕、经营性较好、还款来源稳定的商业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包括商业楼宇、星级酒店、综合商业设施(如商场、商店)和其他商业建筑。原则上最长不超过8年。(最长 15 年)
二、特点
1、用于抵押的营业财产必须是借款人自有的贷款,位于商业繁华地段,用于对外出租,以收取的租金作为还款来源。
2、贷款可用于公司经营范围内合法合规的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债务资金和超过规定比例的资金。
3、抵押物的价值必须由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二级(含)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房地产估价公司进行估价。
三、优势
1、贷款用途灵活。解决了贷款使用监管难的问题。对于自建物业,可用于置换债务资金,超过规定比例,即归属置换,可适当减少银行对企业使用的监管。
2、贷款期限长。对于普通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企业面临的还款压力较大。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企业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
3、还款方式灵活,降低企业财务管理成本。可以根据企业的资金安排和经营财产的现金流情况合理安排还款计划。还款来源是经营物业稳定的现金流。物业的租金全部由银行监管,保证了贷款的及时还款,节省了资金。减轻了借款人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财务管理成本,将企业的还款压力降到最低。
4、操作简单,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操作简单,主要关注抵押品的价值和贷款期间的现金流。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即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的经营物业能够经营业务,企业就可以轻松获得银行贷款。
中国商品房贷款政策是哪一年实施的?
1988年召开第一次住房制度改革会议后,1991年住房开始腾飞,各种类型的住房相继出台。
注:1995年8月,《个体户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颁布,标志着中资银行商品房贷款走上正轨。不过当时的条件比较严格。一是要求提供双重担保,即抵押(质押)担保和担保担保。第二,最长期限为10年。三是要求借款人先有定金,定金金额不得低于房价。30%的存款期限必须在半年以上。
1997年颁布了《个人担保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
1998年4月,印发《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资支持住房建设和消费的通知》,随后出台了《管理办法》。
1999年出台《关于鼓励消费贷款的若干意见》,将住房贷款占房价的比重从70%提高到80%,鼓励提供全方位优质金融服务。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了期限和利率,将最长期限从20年延长至30年,并进一步下调了降息实施的利率10%。
自2002年2月21日起,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水平由目前的4.14%降至3.6%,5年以上由目前的4.59%降至4.05%。%。
2003年6月1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管理的通知》。
关于2003年贷款和2003年贷款政策的介绍到此结束。你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记得收藏并关注本站。
上海域亚咨询为需要贷款的朋友提供贷款居间服务,我司对接:上海贷款公司、上海车辆抵押贷款公司、汽车抵押贷款、上海房产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银行贷款、企业贷款、个人信用贷款等服务,1天快速审批下款!
贷款预约
一键申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