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力资源许可证申请办理的要求:
1、专门从事职业中介类业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
3、有与开展职业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和设施;
4、有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设立公司法人的应当有5名以上;设立合伙企业的应当有2名以上;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应当有1名以上。
5、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申请书、《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3、机构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
4、五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5、房产使用证明(提供XX平方米以上商务用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房产证);
6、工作设备(型号、数量)情况;
7、工作规范和章程;
8、其它规定提交的材料。
人力资源许可证适用范围:
人才中介(猎头):
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人才推荐
人才招聘
人才培训
人才测评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职业中介:
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